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墓碑体的史学与文学 |
殡葬文化 加入时间:2008/12/8 10:55:28 来源: 访问量:64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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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三、 丰富的史学资源与文学资源
墓碑体或碑传体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殊载体,也是一门特殊的学问。
自欧阳修编撰《集古录》、赵明诚编《金石录》以来,墓碑体一直是传统金石学和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欧阳修《集古录自序》曾指出,诸家字书,皆三代以来至宝,怪奇伟丽工妙可喜之物。这 “诸家字书”中,包括“自后汉以来始有”的“冢墓碑”文。他又指出,陈、隋之间,字书之法,极一精妙。隋开皇而后,唐高宗以前,碑碣所刻,往往不减欧(阳询)、虞(世南)(《集古录》卷四《陈张慧湛墓志铭》)。唐世碑碣,颜(真卿)、柳(公权)二家书最多(《集古录》卷九《唐郑瀚阴符经序》、《唐高重碑》)。所以墓碑体的碑学价值是不言而喻的。 但是,传统的金石学当然不只是临碑书法学,它是中国近代考古学的前身,其内容很广泛。五昶《金石萃编·序》说:“宋欧(阳修)、赵(明诚)以来为金石之学者,众矣。非独字画之工,使人临摹把玩而不厌也。迹其囊括包举,靡所不备:凡经、史、小学暨于山经、地志、丛书、别集、皆当参稽会萃,核其异同,而审其详略。”显而易知,墓碑体或曰墓碑体之研究包含着史学与文学。或者说,墓碑体具有史学与文学的体性及价值,是中国史学与文学的一个丰富资源。 中国传统史学有四大体,一纪传体,二编年体,三纪事末体,四通志通典体,而尤以前二体为骨干为首要。墓碑体有两大组成,一为志,一为铭。志又有正变二体,正体惟叙事实,变体则因叙事而杂议论。或分三品,主于叙事的为正体,主于议论的曰变体,叙事而参以议论的曰变而不失其正。总之,志文似传,完全是正史纪传体之流亚,其为文乃出自龙门家法。从墓碑体的缘起来看,一为纪念,出于不忍蔽没祖先或死者功德之心;二冀能传之后世,如墓志铭纳于圹中更是虑及陵谷变迁,以留待后人有所稽考。据史载,北宋韩琦四代祖葬于赵州,五代祖葬于博野,子孙避地移徙,遂忘其所在。韩琦显贵后,觅得祖先坟茔地,但疑信参半。公祭时,开圹得铭志,始翕然取信。这个故事说明,墓碑体能发挥它的史学功能,表现它的史学价值。 与正史对看,墓碑体、碑传体有三种情况:一是正史中所传的,如《集古录》中有很多后汉墓碑传记都是正史中无传的,其中不乏有史学价值的。如《后汉小黄门谯君碑》,以一小黄门而立碑称颂,可见后汉宦官之盛。引类全篇即可为正史补遗。二是正史中虽有传但所记有异,或为正史所缺,如司马光所撰《太子太保庞公墓志铭》详于《宋史·庞籍传》。此类可以碑传对勘,碑传互补,或以碑考传,审校异同,即欧阳裴所谓“可与史传,正其阙缪”(《集古录·录目记》)者也。三是与正史所记相合。如《后汉太尉陈球碑》所载,即与《后汉书·陈球列传》相同。又如《后汉书·张衡列传》赞云,崔子玉谓衡“数术穷天地,制作侔造化”。此10字,即见于《后汉张平子墓铭》。此类墓碑体文,可与正史相印证。从史料角度看,墓碑体提供大量正史所遗缺的历史资料,是一丰富的史料库。如杜大圭编《琬琰集》107卷,录宋自太祖建隆迄高宗绍兴间的名臣碑传,为研究宋史的重要资料。上面提到的钱仪吉《碑传集》成书早于《清史稿》,闵尔昌《碑传集补》成书稍早于《清史稿》,都是研究清史尤是清代人物的重要史料。至于从其内容看,则涉及人物、家族、政事、职官、风俗、经学史、学术、社会史、教育等等,所及凡同正史范围,亦是十分广泛丰富。第 1 2 3 4 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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